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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是全職受聘於傳媒、雜誌、婚禮公司或個別企業,否則大多數攝影師都是以「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 的方式接 Job,但是不論本地或外國,很多客戶卻習慣拖數 (延期繳款),有些甚至一直賴皮,好像想等到攝影師餓死了,就免費了一筆。紐約市議員 Brad Lander 早前聯同當地的組織 Freelancer’s Union,向議會提交法案「Freelance Isn’t Free Act」,準備就此規管合約,以保障一眾自由工作者。

報導指出,紐約有 130 萬名自由工作者,而據該議員的資料,超過 70% 曾受客戶剝削,無論是拖數甚至不了了之都有,平均每人每年損失 USD 6,390 (大約港幣 50,000 元);另有數據指出,紐約自由工作者在 2009 年合共損失了 47 億美元,並由此損失稅金 3.23 億美元,是極為驚人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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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甚至不肯付款的理由是甚麼呢?例如有百般藉口說項目未完、又或東改西改遠超起初協議、甚至純粹撒賴說現金周轉不靈、「正準備開票」開了一整年之類都有。而自由工作者根本沒有資源去打官司 (手停口停啊),一旦告上法庭,又怕無法在行內繼續生存,有時一些企業越是龐大有錢,越喜歡剝削小小的自由攝影師、設計師或其他相關工作者。你也有過類似經歷嗎?

至於今次法案的內容,就是要求客戶須書面清晰列明付款的日期與金額,並必須 30 日內清數,而無法執行者將面臨刑事及民事責任,須雙倍罰款、繳付律師費及可民事索償。聽起來是多麼卑微的要求,白紙黑字合約不是理所當然嗎?接受了服務就付費不是合情合理嗎?沒錯,那麼可悲的現實商業社會。

想當職業攝影師之前,也要把這個列入考慮啊。以下是有關法案全文。

Freelance Isn't Free Act

via The Washington Post via Crain’s via DIY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