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通過後的 London Eye – Kham T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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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將於今年 7 月 9 日,討論並通過一條關於歐洲建築、地標的知識產權法案,一個被稱為「Freedom of panorama」(FOP,全景自由?) 的概念,將於歐洲統一化有關原則,目前的議案是這樣的︰

16. Considers that the commercial use of photographs, video footage or other images of works which are permanently located in physical public places should always be subject to prior authorisation from the authors or any proxy acting for them;

所謂 FOP,即是人們是否有權拍攝,並 (在私人、藝術或商業上) 使用一些已註冊的雕塑、建築、地標等,目前歐洲各國的原則並不相同,可詳見如下 (主要針對商業用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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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Wikipedia Signpost 的報導,有關法案很有可能進一步收緊,要求任何有關商業創作 (如照片、影片、繪畫等),必須得到涉及的地標或建築版權持有人充份同意,才可以使用。而一些有可能成為商業化的創作,亦被納入在內,例如 Wikipedia 中用作資訊的圖片 (可供任何人使用),又或過往用來紀錄歐洲建築、藝術發展的書籍,介紹歐遊的雜誌等,出版困難亦會大大增加。

就這樣想來似乎還是關商家的事,但如果你有拍攝並寫遊記的習慣,某天想出書,或是放到網站盈利 (有廣告),歐遊所拍的照片,可能需要逐一獲得許可?即使你是在公共地方拍攝?又或如果你是婚禮攝影師,想在 London Eye 前為新人拍照,那麼也必須先獲許可的了。

更有人質疑,即使你只是放在 Flickr 或 Facebook 等平台作私人分享,但它們作為商營網站,將來會否引起版權訴訟,逼使網站肅清有關照片?而 Youtube 則早有清除侵權影片的習慣,如果你上載的歐遊影片有涉及的地標,那麼都會遭到刪除嗎?引起公眾的疑慮相當多呢,雖然事實上法國、意大利等多國法例早就收緊了。

(Angel of the N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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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dingtonStation-Paddington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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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 Simon Milton Sta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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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法案是保護版權持有人,抑或是傷害人們拍攝的自由,這實在是相當爭議。Wiki 建議,攝影師們要向歐洲議會代表反映意見,以保護本來屬於所有人的「城市景觀」。

延伸閱讀︰照片不可作商業用途的 10 大著名地標

Wikipedia Signpost (via PetaPix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