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喜歡拍攝風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因為山水很美,所以就要拍下來,放上網,給大家like,希望大家能夠欣賞到同一幕風光,然後,也許會讚你的眼光很美。不論你說這是記錄,還是藝術,大概這就是我們風景攝影的一個重要核心。而拍攝廢墟或許是個異數。

沒有人打算拍攝一個美麗的廢墟,廢墟就該是敗壞的、頹唐的、死寂的、可怖的,我們可以玩弄文字,稱這些做醜陋美、恐怖美,但本來我們拍攝廢墟,就是要發掘它不安的一面,或許有老鼠走過,也許發銹的鋼筋要外露,甚至一個殘破、骯髒而形態骸然的洋娃娃,正是我們鏡頭的追焦對象,越醜越要拍。

在一個純然追求真善美的攝影世界,為甚麼就有這一支徹底的反高潮?仿彿在攝影那崇高而堅定的定義之中,替它補上一段矛盾的光譜,偏偏攤放出來,正好又豐富了攝影的層次,拍攝廢墟是一種既反叛卻又和諧的主題。

或者,因為廢墟是人類活過的最好證明,正因為我們出現、活著、離去,才留下這個廢墟,廢墟不是一團雜草,不是一拉朽木,而是我們看得出家居的痕跡,卻找不到完整的一磚與一瓦,我們知道這裏有人種過花澆過水,到今日卻荒涼得容不下一點點生命。陰森,正對照本來的陽光,破舊,是反映原來的朝氣。

從新生到死亡,中間到底發生過甚麼事?人離去了,一些他們曾擁有的美好事物,卻被留下、發霉、變臭,為甚麼?廢墟是一本最龐雜的故事書,不單是視覺上的3D立體,還加進了時間軸在照片裏頭,成為了真正物理意義上的4D攝影,是的,越舊越壞,我們越喜歡。

所以真的要歸類,廢墟攝影大抵不應該是風景攝影,因為我們不是為了拍攝任何環宇風光;也不是藝術攝影,因為我們並不打算呈現甚麼關於美的概念;嚴格起來,應該是紀實攝影,因為我們所拍攝的,是回憶,是歷史,是一段段有關被人遺棄的故事。

(本文照片於紅磡拍攝,其他照片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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