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畫家姚昌明昨日在 Facebook 貼出了他一幅繪畫「雨傘運動」場景的作品(上圖),並留言指香港畫藝會主席曾因此畫作而「指責、謾罵和詛咒」他,然後又「因此受到報復刁難」,所以決定退出香港畫藝會。

此畫作繪畫了「雨傘運動」中,警民雙方衝突的場面。由於話題敏感,姚昌明及不少網民都認為香港畫藝會是政治打壓。

姚昌明曾分享繪畫過程:

與此同時,此畫作也引起了另一風波,攝影師林亦非指畫作是以他的一幅攝影作品(下圖)作為藍本,但卻沒有問過他的許可,而版權代理人Getty Images 已把事件轉交公司法律部門跟進,也會向姚昌明發出帳單,收取相關費用。

姚昌明的畫作,與林亦非的照片驟眼看來極之相似,但細看之下,也會發現些微差異,例如畫作整體色調比較明亮,看不出事發時間為深夜時份。

兩者比較:

被揭畫作靈感來自林亦非作品後,有網民留言質疑香港畫藝會是因為政治打壓,還是認為涉及抄襲,所以才不予展出,姚昌明未有回應。

對於「以照片作為藍本的畫作,是否屬於抄襲」,網民意見不一,支持姚昌明的一方當中,有人認為繪畫和攝影屬不同藝術媒界,以另一手法來展示同一畫面是一種轉化,而且加上了繪畫獨有的筆觸,就不算抄襲而應該視為「臨摹」;有人認為畫家只要沒有強調是自己原創,就沒有欺騙大眾;也有人認為畫家可能無意「創作」,只是想展示自己臨摹的功力,但有人反駁,這樣畫家就更應該標示原照片,讓人看到他的畫作有多逼真。

支持攝影師的一方則認為,照片的取景角度、構圖、取材等各方面都是攝影師下的功夫,沒有攝影師的照片,又何來畫家的畫作呢?因此畫家以他人照片作藍本時,應先知會攝影師,表示禮貌和尊重。

此外,也有人以「二次創作」的概念去解釋畫作。不過,二次創作有兩個特點,(1)要讓人明顯看到新作品與原作品的分別,而不是企圖讓人混淆兩者。(2)創作意念與原作品不同,帶有明顯的改變意味,甚至是顛覆或戲謔原作品。以上畫作和照片同樣是以紀實為理念,這樣看來不算是二次創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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