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警隊近日上載影片,分享了警隊攝影師 Rhonda 一天的工作。她在四年前加入警隊,但在九個月前,家中發生了一些事令她情緒低落,開始透過攝影紓壓,更內部調職成了攝影師。

Rhonda 首先簡介了工作車上的工具和拍攝器材,包括反光背心、標示現場證物的數字牌、閃光燈、腳架、Canon 5D Mark III 相機等等。

Rhonda 通常在前一晚就會收到指令要去拍攝哪一宗案件,而今次她要負責的是一宗街頭衝突案。她要在事發地點拍攝環境,讓警員清楚現場的情況。

警隊攝影師間中要坐上直昇機,從高空拍攝城市的地形:

Rhonda 這天的第三項工作,就是到達車禍現場拍攝,她表示地上的任何痕跡和碎片都可能是查案的線索,所以要小心拍攝記錄。此外,為了不留下自己的 DNA 在現場,她也穿上了全套保護衣物才進入封鎖範圍內工作。

拍照後距離下班只餘一小時,Rhonda 表示通常她在這時候就會回去辦公室,將一整天拍到的照片儲入電腦作記錄,並以 Lightroom 稍作編輯。不過,她強調照片都以紀實為目的,所以絕對不會改圖,只會調整亮度或將過曝的位置較暗少許,以保留照片的細節。

Rhonda 也簡介了警隊攝影組的架構,警隊內共有 11 名攝影師,她認為最好的運作模式是一天有 5 人上班,3 人負責外出拍攝,一人在辦公室作支援或處理照片,一人則是夜班。

Rhonda 平時的工作情況:

調職成為攝影師之前,Rhonda 是個警員:

在影片的最後一段,Rhonda 分享了對於自己成為警隊攝影師的感想,雖然工作時拍的照片跟自己平日拍的很不同,有時甚至會有點可怕,但她很慶幸能將興趣和工作結合。其實香港警務處也有類似的職位,雖然實際工作範疇會有不同,但大家也可以參考一下 Rhonda 的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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