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近日通過了一條新法例,主要針對名人或網絡上具影響力人士 (即網紅),如果張貼經過潤飾的相片而沒有聲明曾修改過的話,將會被視為犯法。該法案主要是修訂2009 年關於市場推廣的法案,經國會討論後以 72 比 15 票通過。此次修例希望抗衡不真實的體態美形標準,以及回應當地出現「軀體變形障礙」心理問題案例上升的現像

挪威政府制定的標籤會按體形、尺寸、膚質等分類,以明確顯示那些部份被後期修飾過。

該法例修訂要求名人或網紅如於社交媒體張貼的圖片,是與其體態相關及當廣告之用,就必須作出圖片被修改過的聲明。如無公開此細節,將會面臨刑責。而作出聲明時,張貼者必須同時列出由政府制定的標籤,按體形、尺寸、膚質等分類,以明確顯示那些部份被後期修飾過。

該法案將凡收取費用或收受其他形式的利益,以作為張貼圖片於社交媒體為條件,就會被視為廣告。而在法例中被提及的社交媒體包括 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 及 Twitter 等。如有違法,被告人會被罰款甚至入獄。

當地兒童及家庭部門對修例作出聲明,指出「體態壓力」無處不在,而且難以逃避及對抗,所以希望藉法例指出廣告中帶有修飾身體成份的圖片,作為抗衡這種壓力的手段,特別是最易受到影響的兒童及年青人,以助他們分辨那些受廣告影響產生的「負面體態」訊息。

雖然此法例定下了崇高目標,但執行上卻有相當大困難度,例如挪威以外的名人或網紅是否同樣受監管。就算對境內人士,也未有確定誰人負責鑑定圖片有否修飾過,又或會否有小組固定監察社交媒體的狀況等。

而挪威政府亦承認此法例執行上有不少障礙及難度,特別是判斷相片有否被修改的問題。而此法例亦無意間產生一些副作用,例如網紅怕觸犯條款,或間接鼓勵他們做整形手術以避免使用後期修飾。

而根據當地報章 Verden Gang (世界報) 的報導,當地網紅普遍接受新法例,更甚至有人建議監管範圍應不限於網紅,應該所有社交媒體上曾被修正過的相片也要受監管。

由於法案剛實施,短期內未知成效,但相信數個月甚至半年後再檢討時,會看到現實效果是否理想,尤其「軀體變形障礙」(見另文) 心理問題個案有否下降,會成為關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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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etapix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