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是《紐約郵報》昨天的頭版照片,刊出後引起極大爭議,我們的 Facebook 頁轉載後,亦一樣有廣泛討論。圖中這名在路軌中的男子是一名55歲父親,他在列車駛進站時被一名懷疑精神有問題的男子推落路軌,有旁人立即拿出相機拍攝,在這張相片拍攝後一秒,這名男子被地鐵撞倒身亡。

群眾第一個質疑理所當然是「你有時間拍照,為甚麼不救人?」而攝影師 Umar Abbasi 則上了 MSNBC 做訪問,作現身說法,雖然以全英語對答,但說話速度不高,用詞也簡單,如果你想真正了解攝影師的看法,很建議大家去看 (load 不到的話可能要 refresh 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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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訪談之前,MSNBC 還進行了一個觀眾投票︰到底攝影師應否放下相機,然後去救人,結果如下︰

根據攝影師的說法,整理如下︰

1) 當然他手持相機,是準備去拍攝紐約露宿者沒鞋著的專題 (我猜想是回應近日警察替露宿者穿鞋的新聞)

2) 當他留意到死者被人推下路軌時,身處相當遙遠的地方,然後當他聽到有列車駛進的時候,已經跑過去想拯救死者

3) 當時死者附近有不少人,但沒有任何人伸出援手

4) 到攝影師接近時,列車已經快要到來,他當時所想到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按下快門,以閃光燈提醒車長剎車

5) 當時他早已經手持著 DSLR,並且在待機模式中,所以一按就馬上可以拍攝

6) 事後他把照片交給報館 (應該就是 New York Post),那裏的人對這照片感興趣,並且買下照片,但攝影師強調這不是他拿去兜售,而只是因應他本來所拍攝的專題,而把作品都交出去。

假設攝影師沒有撒謊,那麼當時他就不是處於「先救人,還是先拍照」的矛盾,而且他還想盡辦法去拯救死者,真正要譴責的應該是殺人兇手,及袖手旁觀的群眾,而不是拍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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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當然不止於此,例如攝影師應否出售這照片?更進一步,報紙應不應該刊登出來?

這張照片的恐怖在於它不見血、沒有屍體,但卻充滿令人感到絕望的感覺,也是一個非常活生生的「死亡」。我們世上大多數人,除了看電視電影那些虛假的影像,都甚少如此接近觀看這種突然的死亡,所以一幀照片,就會引起我們極大的反感。

但是影像自身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它只是對現實的忠實紀錄,攝影師強調他只是把照片交給有興趣的人,怎樣用是他們的事。而對於報章來說,他們刊登或許出於商業考慮,又或者,它確實在那個時刻,那個地點,見證了一場悲劇的發生,就像 911 當年大量影像,它具有反映社會事實的功能,而報章的功能就是如實呈現社會上發生的事情,至少他們如此聲稱。

沒錯,這就是一種「責任擴散」,攝影師覺得他只是紀錄影像,傳媒覺得他們應該讓公眾自行判斷影像。你可以到 New York Post 的 Facebook 頁看,是的,有很多人在罵為甚麼報紙要刊登出來,但我相信,即使如此,如果事情再發生一次,報紙又再得到這張照片,他們還是會刊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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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會想起很久前的一篇文章「攝影道德 “To be, or not to be”」,但那是另一個現象,在此不贅。

 

延伸閱讀︰PetaPix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