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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創作本身就已經很性感 (sexy),而從事哪方面的創作最性感呢?來自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心理學家 Scott Barry Kaufman,近日進行了一項研究,把各種創作按性感指數排列,而拍攝藝術作品則名列 10 大之中,比起喜劇演員及詩人更性感啊!

是項研究共有 815 位參與者 (119 位男性及 696 位女性,平均約 24 歲),他們被要求檢視 43 項創作活動,按他們認為伴侶因此所獲的性感程度評分,以下是最性感的頭 10 位︰

1. 體育運動 (是受到靚仔球星的影響嗎?)
2. 遊車河 / 公路旅行
3. 錄製音樂
4. 發表聰明的議論
5. 寫歌
6. 在樂隊中演出
7. 拍攝藝術照片
8. 在喜劇中表演
9. 獨特風格的穿著
10. 寫詩

至於最不性感的創作包括製作網站、編寫電腦程式、製衣、廣告製作等,另外執導一條短片也列較低名次!雖然男女間的排位略有不同,但總括來說,多拍一點藝術照片,以增加性感度,吸引伴侶就是沒錯的了。

更多研究報告詳情,可按以下連結。

Source via PetaPixel via PopPhoto

(image credit: Ralph Aich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