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版權法]你買下來的商品,你將不能拍攝它
香港正由於新修訂版權條例 (或曰知識產權條例) 所涉及的爭議,引起廣泛的爭論及關注 (諷刺是負責投票的議員,對於有關條例細節卻不甚了了),而由於條例極為技術性,所以更應該審慎處理,以平衡版權持有人利益、使用者的公平原則及社會的長遠利益。而除了香港外,英國也出現相近的爭議,焦點卻轉移到攝影上。
根據英國網站 Ars Technica 的報導及分析,英國政府正透過諮詢,準備推出版權法的新修訂。或許大家都聽過,早前英國政府已撤消「容許僅作私人用途的音樂複製」的豁免,即是就算你不去販賣翻版 CD,自己複製家中 CD 音樂也屬違法。而現在的新修訂,就是讓版權延伸至你所買的其他東西,例如一位設計師所製作的椅子,「如果沒有獲得他的許可,就算你真金白銀買回家,也不可以拍攝」,因為他們視之為藝術創作的「reproduction」。
情況就像目前歐洲一些建築與雕塑,你是不可以拍下來放上網,否則就侵犯其版權;也像之前德國有律師指,廚師擁有食物的藝術創作產權,食客拍攝然後放上網,就有可能侵犯其版權。這種將擁有權與拍攝權分開的概念,恐怕將會廣泛發展開去,將來你買了一杯 Starbucks、一部 iPhone、一隻介指,甚至英國街頭、汽車與商店,或許都不能再拍攝放上網呃 Like (視乎有關產品的條款),更遑論電影電視裏的各種現買道具。
要把全世界都拉上庭,當然是不可能,但事實上卻可以殺雞儆猴,告一兩個網路名人,就足夠讓大眾噤聲。目前另有分析指,上述新修訂將於 2016 年 10 月推出,雖然日期待確實,肯定的就是日子不遠矣。想看諮詢文件,可按此瀏覽詳情。
版權法本身就是相當複雜,也涉及多種關於社會、藝術、利益等概念,之前 Richard Prince 的個案,已引伸不少討論,有興趣可按此重溫。
via Ars Technica
(image credit: Alan Antiporda、Terence L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