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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分享過,「在京都偷拍裙底,最高可判罰 100 萬日元或入獄一年」,但事實上,在日本的電車上拍攝女性,即使沒有拍攝不雅或走光照片,你一樣可以被警察拘捕?早前在東急田園都市線的電車上,就有一名 40 歲男子,因為拍攝鄰座的 21 歲女大學生,而被神奈川縣警察拘捕。

根據報導,有關男子沒有拍到任何內衣褲,而是該名女子由頭至腳的普通全身照,那麼拘捕的理由是甚麼呢?答案是「迷惑行為防止条例」,即是反滋擾條例,只要被拍攝的女性感到不安,就可以報警拘捕拍攝者,甚至,即使你只是用相機 / 智能手機鏡頭向著對方,而沒有拍過任何照片,情況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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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有關條例並沒有年齡限定,無論是小女孩或是老婆婆,總之引起不安,你就有機會被拘捕。而有關個案亦非首例,早前已有類似的情況,換言之,當你走在日本街頭,尤其在電車上拍攝時,就要非常小心了。

報導只提及引起女性不安,不知道男性會如何,但萬一被對方提告的話,大概也會有相同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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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香港也有相當嚴格的「香港鐵路附例」,甚至禁止在港鐵內拍攝,於第 28H 條 (1e) 列明「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  不得在未獲港鐵公司書面同意並受依照港鐵公司所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限的情況下,使用任何錄音或錄影或拍攝器材以進行訪問或拍錄或製作影片或錄像。」又或第 25 條「乘客不得造成滋擾」之類,都規範著乘客拍照和拍片的行為。

無論如何,日本街頭一向是攝影師們熱愛的拍攝場所,由涉谷的馬路人潮,到京都的和服少女,都是大家喜愛的題材,上述條例會否過度延伸、濫殺無辜,將是備受密切注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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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Rocket News24 via Yahoo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