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佈:所有航拍機必須註冊,否則可判入獄 3 年或罰款 200 萬
2015 年 12 月 15 日
美國聯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宣布,重量介乎 0.55 磅到 55 磅的航拍機,全部須於 2016 年 2 月 19 日前註冊,為鼓勵人們盡快註冊、將有 30 天免費註冊期,接下來的註冊費用為 USD 5。
在線註冊將於 12 月 21 日開始,這天以後購買的航拍機,則需要立刻註冊才能合法飛行。美國聯邦航空局局長 Michael Huerta 說,登記制令他們有機會教育新的航拍機操作者,讓他們了解航空飛行規則和如何盡責地飛行等等,而假如沒有註冊而違法飛行的話,將面臨民事及刑事檢控,前者賠款可達 USD 27,500,後者則嚴重得多,最高罰款達 USD 250,000 (約港幣 200 萬) 及/或入獄 3 年。
申請者需要提供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和電郵地址等資料。接下來美國聯邦航空局就會發出飛機註冊證 / 所有權證明,操作者必須把證書貼在航拍機上,有效期為三年。
剛公佈的登記制度僅適用於業餘愛好者,專業航拍機用戶(如企業用途)的完整條例和註冊方式,則會於 2016 年春天公佈。航拍機用家愈來愈多,這種註冊制度日後大概會應用到全世界吧(或者發展到用晶片之類?)。
註冊地址:www.faa.gov/uas/registration/
完整條例:www.faa.gov/news/updates/media/20151213_IF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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