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的婚攝廣告,你刊登不刊登?
2013 年 2 月 19 日
如果你是婚禮雜誌的編輯,遇到上圖這張廣告照片,會不會接受並如常刊登?
這是婚禮雜誌 Weddings Unveiled 所面對的問題。當他們收到來自婚禮攝影師 Anne Almasy 的廣告查詢時,看到這是一張同性的婚攝作品,就拒絕刊登,並且回應這個並不符合他們的價值。而當然,由於同性婚姻在很多地方依然是爭議的話題,所以這廣告很有可能會引起部份人的反感,在商言商,這個或許都是他們的考慮。於是雜誌勸喻攝影師挑選另一張作品。
然而攝影師堅持用這一張,她還撰寫了一封公開信,重申立場。其中一個有趣的看法是,有人認為正因為在商言商,難道婚禮雜誌不想接觸同性戀群體嗎?這作品或許是一個好的機會去宣傳;但另一方面,如果一本雜誌被主流讀者認定是同性戀向的話,那麼會不會倒是排斥了主流群體呢?
不過攝影師的看法是,她所展示的「不是同性婚姻,她們不是同性結婚,而是結婚,是一起生活,分享快樂與傷心……」她認為這個作品所說的是關於愛,而不是關於性別,所以堅持同一作品。
最後呢?結果雜誌向攝影師道歉,他們指出不論刊登與否,都可能會令部份人不快,他們亦認為「所有愛情都是美麗的,所有人都有權利結婚」並且他們決定「根據內心來行事」,最後邀請攝影師再刊登這廣告。
「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已經不再只是哲學課裏的一個思辯題目,而是越來越接近日常生活的實際議題,早前我們曾提及「拒拍同性婚禮被判歧視」,亦寫過一場「與別不同的集體婚禮攝影」,同時也談過很多關於同性婚攝的作品。宏觀來看,世界正是趨向越來越接受同性婚姻,然而爭議繼續,但當你拿起相機,就總有機會遇上相同問題,你拍還是不拍?接受還是不接受?認同又是否等於鼓吹?
無論如何,個人認為攝影師的想法挺像王家衛的電影《春光乍泄》,談的是愛情,不是性別。
via Gizm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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