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億元人民幣相機走私案
2012 年 4 月 10 日
近日最轟動的新聞,相信是中國海關查獲一宗總值四億元人民幣的走私案,涉及各類型相機60,000多台,鏡頭13,000多個,閃光燈近500個,攝錄機超過1,000台等等,是至今全國最大宗的同類事件。(新聞來源 / 圖片來源)
據新聞指,有關相機器材來源自香港,然後再偷運到廣州、北京、杭州、上海等地,以「水貨」形式售賣,據說利潤也相當可觀。
這宗新聞提醒我們甚麼呢?
1. 在香港買相機比內地便宜 (相信跟稅率有關吧?),所以各位香港讀者有福了。
2. 水貨跟走私貨有甚麼分別?在網上找了一些參考資料,總結如下,有錯煩請指正︰
水貨是俗稱,正確是「平行進口貨品」,即相對於由原廠指定代理商發售的正貨/行貨,而是較像「二手貨」般由第三方購買再轉售,所以免卻了授權費用、關稅、銷售稅及售後保養等費用而較便宜,但通常欠缺保證或原廠保養。
至於走私貨,其實和水貨差不多,但重點視乎當地有沒有對相關貨品徵費,例如我們前往中國大陸,帶著超過金額限制的相機器材入境,就可能需要繳稅,如果偷偷帶進去而不繳稅,就已經等如走私,這就犯法了。
所以如果要前往內地拍攝,就謹記留意入境要求,否則被海關扣起相機和鏡頭,甚至罰款坐牢的話,就非常不值得了。
(還有一點,正因為剛破了四億元大案,內地對「水貨」應該很渴巿,所以可能吸引更多人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