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記協批評警方多次揮打記者及妨礙採訪,反被質疑「為何不用長鏡」
大批反送中及反水貨的市民上週六(7 月 13 日)於上水遊行,警方在下午約六時開始清場行動。香港攝影記者協會(HKPPA)及香港記者協會(HKJA)在 14 日凌晨發出聯合聲明,指再次有警員推撞和辱罵記者,促請警方正視警權問題,尊重傳媒的採訪權。
根據聲明指出,有 4 名攝影師及記者在採訪上週六的示威期間遭到警員暴力對待,包括以警棍或圓盾揮打、以盾牌推撞、噴灑胡椒噴霧,此外亦有警員推開攝影機及辱罵記者。
香港電台的報道指,有警員以警棍擊中手持攝影機的記者腳部:
蘋果攝記拍到的畫面:
包括香港攝記協及記協在內的七個傳媒工會在昨天發起靜默遊行,抗議警方妨礙採訪及粗暴對待記者,根據他們的《新聞界靜默遊行宣言》指出,自 6 月 9 日(首次反送中遊行)以來,記協已收到 29 宗關於警方使用過度武力及阻撓採訪的具名投訴,其中 27 宗已交監警會調查。
宣言又表示,警方近日多次以「自行拍片」的方式公佈消息,而沒有舉行記者會,質疑政府單方面發佈消息是為了迴避記者。
新聞界靜默遊行(圖片來源:HKPPA):
有不少網民支持新聞界採取法律行動討回公道,不過亦開始有人討論記者的做法是否恰當,包括過於貼近警方防線拍攝(例如以手機拍攝,而不用長鏡)、有否故意阻礙警方執行職務,然後拍下警方推撞或打人的畫面、站在示威者與警方中間當「人肉擋箭牌」等等,警權與記權的界限成了市民近日熱烈討論的焦點之一。
市民近日熱烈討論的焦點,除了警權與記權的界限外,還有記者在現場的角色。在昨天發生的「沙田衝突」中,有落單的便衣警被示威者圍毆,一名 TVB 攝影記者衝上前以身體保護,隔開雙方:
(圖片來源:美聯社)
新城市廣場昨晚部份商店仍正常營業,而且新城市上面就是住宅,在商場內有不少「非示威者」的普通市民經過。明報拍到有記者拖著一家大小的市民離開現場:
(圖片來源:明周文化)
一般來說,記者的責任是記錄現場實況、履行第四權,不過在近日的連串示威中,記者的角色並不只是旁觀記錄,令人思考在混亂的場面中,記者應該以職務為大,還是救人要緊呢?
此外,香港記者協會正進行眾籌,支援於工作期間受襲的記者採取法律行動,如想了解更多可按此連結。
如想了解更多,可參閱 HKPPA 與 HKJA 聯合聲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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