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禁止拍攝食物
2013 年 1 月 24 日
Photo credit: adactio
絕對不是香港人專利,在進餐前先要拿相機出來拍攝,這種比謝飯祈禱還要誠心的行為,可能是全球現象,至少《紐約時報》近日報導,美國已經有不少餐廳禁止食客使用閃光燈拍攝食物,甚至,用 iPhone 拍攝也不可以。
一直以來,進餐前拍攝食物早被很多人諷刺像是強逼症,不拍攝就好像不能吃,非得先讓相機吃飽了,人才可以起筷。而上餐廳進食,例如必拍的三文魚刺身,或是一碗漂亮精緻的甜品,也是香港人至愛。但情況似乎越趨嚴重,有些人竟然會把閃光燈、腳架都用上,我明白,餐廳裏光線不足、色溫又不準確,但用閃光燈的話不是會騷擾到其他人嗎?甚至,對廚師來說,或許都是一種不禮貌的表現。
是的,你有付錢,不過人家也有權不接待你。所以有些小型餐廳,職員在看到有食客拿 iPhone 出來 snap 的時候,竟然走出來,在眾目睽睽之下要求她把手機收起來,這種尷尬可想而知。
不過我相信,如果在香港也出現餐廳禁止拍攝的話,會引起鬨動,但也許會得到不少掌聲……雖然再想一層,所謂美食,其實是包括「色香味」三種元素,把漂亮的外表拍攝下來,又何嘗不是一種品味的方法?當然,那種會爬上椅子然後站起來從上方拍攝食物的滋擾行為,已經出現在美國,恐怕也絕不受香港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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