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拍」,顧名思義的就是瞎拍,不是…是指不看著觀景窗拍攝。這個詞來自於英文的“Shoot from the hip”,”from the hip” 並不是說把相機放在屁股上面拍,而是將相機放在骨盆上方一點的腰間,以直覺瞄準後不看觀景窗按下快門。

這種拍攝方式被很多街頭攝影師使用,當有些場合不方便大辣辣地將相機舉起來拍攝,或不想讓拍攝對象看見,或當你想拍攝低角度或高角度的物件但環境卻不允許你蹲下或墊高的時候,盲拍需要非常多次的經驗及練習,個人拍了幾年下來盲拍粗估80%%以上是失敗的,不是失焦,構圖跑掉,不然就是主題沒有出現在畫面裡。

盲拍有助於剛接觸街頭攝影的朋友們克服將相機對著人拍攝的恐懼,因著種種因素,有些喜歡街頭攝影的朋友最大的遲疑是他們無法將相機直接對著人拍。盲拍另一個優勢是可以讓街頭攝影師對周圍環境的變化快速地作出反應。針對「盲拍」有很多不同說法。有些街頭攝影師不建議盲拍,他們喜歡直接拿起相機對著人拍,因為街頭攝影實在不是在做什麼壞事,但另一群街頭攝影師會說盲拍可以讓你更清楚地看見當下。兩種說法我都同意,沒有好或不好,只要拍到你想要傳遞的訊息,怎麼拍都行。

下面介紹的一位是大部份時間都以盲拍的方式進行街頭攝影的資深攝影師 – Mark Cohen。直接或間接被他影響的街頭攝影師很多,像是紐約的Bruce Gilden,Eric Kim,Charlie Kirk。他們都是拿著閃光燈直接對著拍攝對象快速拍攝後閃開,他們在拍攝時有時會直覺得將相機放在眼前,但我不覺得他們那種快速的拍攝方式能透過觀景窗真正看清楚什麼。以下是 Mark Cohen 的簡介,以及他對盲拍的一些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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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redflagmagazine)

<< 原文翻譯開始

“如果你拍攝時將相機舉到你眼前,你就無法及時地關注當下的狀況”。-Mark Cohen,但將相機放在腰間,我可以瞬間快速的按下快門。Cohen 的拍攝方式很獨特,他從不讓人發現他在拍攝,而且幾乎都是在盲拍,像狙擊手一樣行動,慢慢地靠近拍攝對象,低調快速的拍攝,當別人發現哪裡不對勁時他已經拍完了。“我從不跟拍攝對象對話,我不想對人們解釋我在做什麼,我只是另一個路人。”

自從 Cohen 在十三歲時收到他的第一部塑膠相機,他就在美國賓州的 Wilkes-Barre 市持續街頭攝影長達五十五年。“我並不會到哪裡都帶著我的相機,如果我哪天要計劃要出去拍照,我才會帶相機”。他的一些作品 Dark Knees 目前在巴黎的 LE BAL 展示。也有 電子書。

Cohen 在拍攝時發現將相機放低一點會讓他對周遭的環境更能保持警覺。但這種不讓人發現的盲拍動作卻存在著潛在的風險。Cohen 其中的一張照片,一個暴怒的男人因為覺得 Cohen 侵犯了他的私人領域而向他揮拳 swinging a punch at Cohen (Man Flinching, 1969。“那種經驗會造成心理創傷,我過去以靠人很近的方式拍了不少好玩的照片,但那次經驗之後我開始改用廣角鏡,28mm,35mm, 到現在的 50mm,我現在覺得這樣的距離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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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問,離拍攝對象非常近的拍攝方式不正是他的作品特色嗎?Cohen說 “極近的拍攝方式的確讓我的作品與眾不同,你必須想一些方式去創造一些新的可能性(指非常近的拍攝方式),而且你很快的就能學會人們的反應。”,他用一張作品舉例,他看到某個女性穿著的風衣上的一顆按鈕很漂亮,他想試著讓這顆按鈕更突出。他想透過非常近身的拍攝方式讓拍攝物件身上的某個容易被忽略的東西變得更突出,像是 Wisp of Hair (下圖一)以及 Shirtless Boy with Chain(下圖二),就像這兩張照片的標題,很容易讓人注視某個特定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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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Cohen
Mark Cohen’s Boy in Yellow Shirt Smoking Photograph: Mark Cohen

長年以來 Cohen 都會在兩到四個小時內拍完三卷底片,直接進暗房,吃個晚餐後回到暗房,再從底片中沖洗出八到九張照片,其餘的就放在一旁。他十幾年來一直都是以這種拍攝到挑選照片模式在進行。他粗估目前有六十到八十萬張負片他根本沒看過或沒沖洗成照片。

法國 LE BAL show 的館長說他從來沒碰過這種狀況且無法理解的,因為光是 Cohen 放棄的那些負片就已經讓他目不暇給了。Cohen 最近把被他在挑選過程中放棄了的一些底片翻出來,用那些照片集結成了一本樣品書,裡面挑選了一些他不要的照片,書名是“無負片,不沖洗”。

1970 年代可以說是 Cohen 的精華時期。他的作品被MoMA 拿去展示,並定期的在意廊展示新的作品。不過 Cohen不斷將自己的作品回溯到他的家鄉 – 賓州,而不太去在意外界給他的名號。他說在傳遞街頭攝影作品時不要參雜個人風格是種對街頭的尊重(原文直翻是有品德的行為)。但他似乎在八零年代後期產生了不同的想法。

Mark Cohen
“兩個在電話亭的非洲裔美國女人”

Cohen說“藝廊不太能賣我的作品,我的作品通常帶點鬱悶的氛圍,不像是優勝美地一樣那種美景照。構圖都是很突發的,拍攝對象都是處於不加修飾的狀態“。Cohen 通常都會遊走在社區附近最窮困的區域,他說因為那群人比較容易被看見,那一區的小朋友都會在路邊玩耍。他指著一張自己的作品 Laughing Man’s Teeth (1976),說你看這個男人的牙齒,這張照片絕對不適合掛在客廳,雖然藝廊對這種風格的照片不太感興趣,但這完全沒有影響 Cohen 進行他自己的拍攝。

Cohen 近期內搬到費城,第一次住進這種大都會的環境,但他還是保持一貫的拍宗旨:他說“我會特意跑到某個交叉路口,我會不斷地回到同一個地方十次,進而了解那個區域的氛圍“。至於 Cohen 的老家賓州,他似乎也沒什麼留戀,他說“我想透過街頭攝影拍攝的那些「美國」故事,其實只要是在美國境內,不管任何地方都看得到”。

原文翻譯完>> 原文出處:The Guardian

下面是 Mark Cohen 的一段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