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ute Maid 美粒果」Sunshine Collection拍攝活動條款及細則
「Minute Maid 美粒果」Sunshine Collection拍攝活動條款及細則
1) 2015年5月2日的拍攝地點為”元朗丫髻山” ; 2015年5月3日的拍攝地點為”大埔三門仔”
2) 參加是次活動並不需要購買任何產品。
3) 參加者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因此損害Photoblog (以下簡稱「主辦機構」) 及可口可樂中國有限公司(「贊助商」)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參加者需負一切相關責任。
4) 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是次活動用途,主辦機構會根據其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擬定的政策處理,有關政策詳細內容如下:
4.1 政策涉及參加由主辦機構所舉辦的推廣活動的人仕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4.2 為了確認參加者身份及獲取其肖象及參賽作品使用授權,參加者必須在參加活動過程中向主辦機構提供個人資料,否則主辦機構可能無法進行有關推廣活動。
4.3 參加者須向主辦機構提供正確及詳盡個人資料,如參加者未能或拒絕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主辦機構將無法辨識參加者身份及獲取其肖象及參賽作品使用授權。參加者即被視作放棄參加此活動。
4.4 參加者同意為參加是次推廣活動向主辦機機提供之個人資料可作以下用途:
– 辨識參加者身份;
– 處理核實肖象參賽作品使用授權的手續及安排;
– 根據及履行法例作出披露;
– 其他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4.5 主辦機構會保密處理參加者個人資料,在未經參加者准許下,不會向任何外界披露參加者的資料。但參加者同意,因上述所列的用途,主辦機構可將有關資料披露或提供予以下各個人或機構(不論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
– 對主辦機構有保密責任的指定贊助商;
– 任何對主辦機構有保密責任的代理人、承辦商或向主辦機構提供有關相片處理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 任何對主辦機構有保密責任的其他人,包括主辦機構的員工、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
– 律師;
– 核數師;
– 因法例及法律責任或義務上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人或機關,但有關披露須有正式權限方可作出。
4.6 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將予以保留,直至完成所有有關是次推廣活動的擬定用途。除非為了符合法律或會計上的要求或為了保障主辦機構的權益而需予以保留外,一般而言,保留期間最長為一年。
4.7 參加者有權向主辦機構查悉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主辦機構持有個人資料的類別及是否持有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4.8 參加者有權要求改正或查閱主辦機構所持有的有關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4.9 任何關於查閱、改正、刪取資料或查訊有關主辦機構的個人資料政策的要求,請以書面形式提出:
Photoblog
九龍佐敦彌敦道328-342號儉德大廈6/F, A室
5)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主辦機構及贊助商之解讀為準。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及贊助商保留最終決定權。
6) 參加者同意就參加本活動所拍攝或錄製一切載有其肖象的相片(包括花絮相片) 、片段、錄像及提交之參賽作品,無條件並無償授權給主辦機構及贊助商永久擁有免費及全球性使用許可權,包括(但不限於)主辦機構或其授權之任何第三者作為肖像使用、複製、下載、改變、出版、分發、行使版權及宣傳權 (包括以上提及之外判使用許可權。)
7) 參加者同意得因推廣或行銷本活動或相關活動之目的,主辦機構及贊助商或其授權之任何第三者重製或編輯載有其肖象的相片、片段、錄像、其姓名及參賽作品,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包括且不限出版、印刷、展示、陳列、宣傳推廣、發佈及其他認為合適之用途。
8) 一經參加本活動 , 表示參加者即同意不會對主辦機構、贊助商及其董事、職員、雇員、代理商及合夥人索償全部或部份有關是次活動可能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毀壞或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