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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航拍界這兩天大概經歷了最黑暗的時刻,因為當地最高行政法院作出正式規定,航拍機被歸類作監控相機 / 閉路電視,也因此在未經許可下,於公眾場所 (也就是絕大多數天空吧) 飛行拍攝即屬違法,而如果想要獲得許可,則必須繳納相當高的款項,但同時當局會審視有關飛行拍攝,是否帶來足夠的公眾利益,以凌駕公眾的私隱權,換言之,基本上民間航拍可說在瑞典遭全面禁止。

至於其他流動工具上的相機,例如單車或汽車的車 Cam,由於操作者就在相機旁邊,所以並未歸類於監控鏡頭,於是不在此限。

(這類瑞典航拍影片,大概會成為絕響?)

有關規定出現後,當地航拍界當然有極大迴響,甚至在 DJI 論壇上有人會提及,部份以航拍為職業的人,在星期一開始就失業了;某些以航拍為生活樂趣的人,也要重新尋找其他嗜好;甚至航拍機廠商本身亦徹底失去了一整個市場;也因此有不少人希望透過網上平台去抗議此法規。

據資料指出,在 2014 年瑞典有超過 20,000 部航拍機售出,政府也發出超過 1,000 個商用許可予航拍用家,是個相當活躍的市場,但在此法規面前,航拍用家將要把自己當作設立監控鏡頭的用戶來申請,但相較固定位置的閉路電視,顯然門檻高出太多。而當出現了瑞典這個先例後,其他重視私隱的國家會否陸續跟隨,然後民間航拍就正式走向絕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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