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攝影創作被人誤解,錯的是誰?
你試過拍攝了一輯作品,最後人們的理解與你的原意截然不同,甚至正好相反嗎?你很難去解釋,因為一旦解釋,作品就不是「speak for itself」,層次低了;而且你越是解釋,就越顯得你想說的概念站不住腳,更有種狡辯的感覺。別人覺得你的作品是 A,但你內裏的想法是 B,那種痛苦可說是創作人常見的狀況。
而且不單是想法差異,有時更是人們先有預設立場,是他以自己的框架去理解你的作品,這種情況在紀實攝影尤其常見。
例如你拍攝一個中國新移民女學生,如何在香港升學及就業,不同的人就會用不同的角度,各自有其切入點去解讀你的作品。「到底是在抹黑新移民,抑或中港矛盾的維穩?」「為甚麼要選擇女性?不選擇男性?」「女學生是否很漂亮?身材好不好?」種種問題都未必是你所想的方向,但是討論焦點卻因為各種立場而被轉移。
當然更有一種是相當惡意的,例如你上載照片,別人就會質疑你「是否想上位?」「想搏取甚麼?」這種動機論,就更是越描越黑,越辯越不明的情況。
曾讀過一篇文章,說人們對於別人的理解 (包括說話、文字等) 通常只有 70%,而且前題還是表達者條理清晰,而受眾智力正常,有耐心聆聽或閱讀,才會得到上述成績。如果再加上預設立場,或本來兩者感情關係不太好,而照片更可無限解讀,理解的差異就會更加大。
說那麼多,好像都把責任都放在觀眾裏,其實正好相反。
當我們理解現實的侷限後,才會更加清楚每一次的質疑、矛盾、批評與糾結,才可以找到改善作品表達的方式及內容,以回應這一個時代背景,甚至超越時代背景。如果你不明白別人不明白甚麼,你再解釋,再重覆,結果也只是一樣。你對上一次,在網路罵戰中改變了對方的立場、把對方真心說服了,是在甚麼時候?
而這也是經典照片的經典所在,例如展現出超越時代的人性核心現象,一圖看懂。
當然,有些時候我們的創作就是「他 X 的藍色窗簾」,與任何人任何解讀都沒有關係,我們拍照只為服務自己,讓自己開心。
但除非你是絕對自我中心的人,否則總是需要處理內心「自己的想法 vs 別人的批評」這種矛盾,並且會在「藍色窗簾」與「作者已死」兩個極端之間左搖右擺,到底拍攝者的原意、作品自身與觀眾的感受,這三者之間要呈現一個怎樣的答案,是攝影師所必須回應的問題。
令人震驚的照片很多,但能夠透過攝影作品,持續將內心想法完整傳遞給觀眾,往往是一種才華加上相當多的努力而成。
反正都寫了那麼長,就再寫一點。關於創作者表達想法,常見的方式有幾種︰
1) 直接以作品所呈現的面貌表現出來
在語文裏即是「字面意思」,影像拍甚麼,就是想說甚麼。例如拍一個死了的人,就是想展示一個死了的人,沒有其他意思,亦即是所謂「他 X 的藍色窗簾」,任何解讀都是多餘的。
2) 作品引發觀眾的真實反應,就是作品的最終目標
有否聽過「心痛的感覺」這杯飲品的故事?售價 10 美金,不知就裏的人買了,原來只是一杯白開水 (於是就很心痛)。這種類近於行為藝術的創作,將人們的預期反應納入為作品之中,所以不能單就表面去評論。
有些攝影師,故意拍出令人噁心的照片,然後就是挑戰觀眾︰為甚麼要覺得噁心?當你以不同角度去理解時 (例如攝影上),就可以發掘其價值所在。
3) 創作者作出這件事的「動作行為」,就是作品自身。
例如所謂「曝光 1000 年的針孔相機」,影像會變成怎樣根本不重要 (也重要不了),最重要是設立這部相機所帶來的想像、創意、實驗性、回應人性的需求等等。當然,這種創作,往往是第一個做就是天才,跟風做的就是庸才。
說到最後,有沒有懶人包,總之回答標題所問「當你的攝影創作被人誤解,錯的是誰」?有的,老土地說不就是所謂「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嗎?甚麼「溝通才是最重要」之類,在婚攝爭議個案上,不就是最常見的總結嗎?
這些都是對的,但我想說的是,既然我們作為攝影愛好者與創作人,同時也會是觀眾的雙重身份,在理解別人的作品時,自己先寬容一點,承認自己或許只理解了 70%,這個世界就已經會和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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